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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及外国人入藏须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23  
  由于西藏特殊的地理环境及政治因素,政府规定持外国护照的旅游者、中国台湾同胞在入藏旅游前,需向当地旅行社申报并由旅行社代为办理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或西藏台办签发的 “入藏批准函” ;外国外交官、政府官员及记者由相关部门特批入藏,恕旅游部门不予接待。办理入藏函的工作时间通常为3-5个工作日。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外国人及中国台湾同胞在藏期间不允许自助旅游,必须通过旅行社有组织、有计划地组团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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